为维护公司整体经济利益,规范城市供水安装工程建设行为,发挥公司综合效益,促进公司经济、社会效益全面发展,经研究制定本制度。
总则
一、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各部门、各科室以及新东水厂、新北水厂和新南水厂,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供水安装工程,主要是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所有的居民小区、公共设施、大型民用建筑和社会公用事业等各类供水管网建设和安装工程。
三、公司所属的安装公司具体负责城区范围内(包括新东、新北及新南所辖范围)的所有居民小区工程、公共设施工程、大型民用建筑工程以及社会事业工程的供水管网建设。
四、新东水厂、新北水厂和新南水厂具体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居民用水立户、水表出户和管线维修、抢修等供水管铺设和水表安装工程以及工程预算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单位的单项工程、企业或小区建设的临时施工用水安装工程。
五、公司技术科负责所有工程的合同起草、管线设计、材料配置、勘察、放线、预算等前期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安装公司或水厂做好施工组织、工程质量把关和工程竣工验收等各项工作。
六、安装公司或水厂在施工前应向技术科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技术科根据安装公司或水厂提交的施工方案负责技术审核和材料核算,并将审核意见报送施工分管经理及主管经理,经分管经理和主管经理签字同意后,由技术科将材料清单送供应科,由供应科按经理审批的意见填写出库单,予以发料,技术科适时发出开工指令。
七、大型工程,由技术科根据施工要求,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分管经理组织施工部门和技术人员对图纸进行会审,技术科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八、工程结束后,由安装公司或水厂绘制竣工图,编制竣工决算和材料决算,经技术科审核整理后建档并将材料决算报财务科备案。财务科负责对竣工工程进行成本核算,将材料出库单与材料决算资料进行核对,保证材料出库与使用一致(材料消耗在定额规定范围内)。施工部门按合同约定,督促出资方资金结算到位。
九、任何员工严禁以公司的名义私自承揽供水安装工程损害公司集体利益,严禁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一经发现,公司有权收回该项目工程,前期工程投入由个人自负;情节较轻的,立即停职接受公司处罚;情节较重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的,由公司上报主管机关处理;由于侵犯公司利益,严重损害公司的荣誉,已够成渎职或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