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践行“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坚守“诚实、主动、准确、及时”的'水文职业道德,加强文明建设工作。
第二条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开展诚实、主动、准确、及时、科学、高效的水文服务。
第三条以高度的事业心,良好的责任感,认真、细致地搞好本职工作,收集好水文资料,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
第四条履行桃江县防指成员单位职责,积极为各级党、政领导和防汛指挥部提供水情情报分析预测,充当好防汛抗旱“参谋”和“耳目”作用。
第五条落实岗位责任制,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全面监测雨水情、重点做好灾害性水文预报。
第六条水文服务热情、周到,答询问题耐心、细致,讲文明、讲礼貌。
第七条开展水文专业技术服务,满足社会各行业需要。
第八条积极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优质服务。
第九条与时俱进,加强水文现代化建设,做好水文服务,提高行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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