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兹有张宗勤、张程氏夫妇生育三个儿子,现在都已结婚成家,经全家协商同意,张宗勤、张程氏将他们名下的.房屋四间门牌号8号,地号GG—59—174号分给三子张玉见居住(房屋在张宗勤名下),张玉见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对两位老人进行赡养义务。
母亲:
长子:
次子:
三子:
证明人:
20xx年4月20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