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小学音乐课程标准》为总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小学音乐课程标准》所阐明的的课程性质与价值观,课程的基本理念。体现音乐素质教育观,以审美体验为标准及核心,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和音乐艺术修养,培养学生感受美、体验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
二、考评目的':
通过拟定切合学生实际、具有针对性的期末学科考评方案,对学生进行本学科知识方面的整体测评,从中更好地了解学生一学期来所掌握的音乐知识、音乐技能的程度以及存在哪些问题。由此反馈出在课堂教学中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双边活动的教学效果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以便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得到更好地改进,做到扬长避短,争取达到最佳的教育教学效果。
三、考评对象:
四、五年级。
四、考评方式:
(一)随堂考核。
(二)平时的过程性评价。
五、考评操作:
(一)随堂考核方面:
1、歌曲演唱考核
2、音乐节奏考核。
(二)歌曲演唱考核评分标准:
1、演唱姿势(站立式)正确(15分)。
2、音准感好(15分)。
3、歌词记牢(20分)。
4、节奏感好(20分)。
5、演唱有表情(15分)
6、演唱声音明亮(15分)。
备注:
1、用两节课的时间考评完毕。
2、提前一节课通知学生,每次二人参加考试可以自由组合。
3、每二人考试演唱完毕后,教师即时简要的口头评价。
六、音乐节奏考评要求:
1、全班同学在一节课时间考核完毕。
2、每次只一人到台前由自己任意抽出一张例如:.X这类式的节奏卡。
3、然后先说出节奏卡上各符号所表示的时值长短,再用读谱击拍法把它表示出来。
4、测试完后老师随即作简单的口头评价。
七、学生期末成绩总评定:
1、期末随堂考核的演唱分数和节奏考核分数占期末总分的百分之60。
2、平时在课堂教学中的过程性评价以及平时参加班级、学校各种集体文艺活动,这方面的表现占期末总分的百分之40。
3、最后给学生期末成绩评定分为A、B两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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