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结算的唯一合法有效的依据是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乙方每次随货的送货清单,甲方的订货清单不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2.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月1日对账,对账后乙方给甲方开具上月所购货款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 日内一次性转账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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