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用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场地平整及管理需要,拟借用甲方辖区内的土地,用于修建村道。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借用土地位置、用途及相关说明:出借土地位于大亚湾西区上田地段,四至坐标为 ,面积为 平方米。 借用土地权属尚存争议,但乙方愿意向争议的一方,即甲方借用上述土地。乙方借用土地后,主要用于修建村道。
二、借地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借土地的土地权属经政府明确之日止。
三、借地费用及支付方式:经协商,借地期限内的借地费用为人民币壹万元整。该费用由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四、修建村道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承诺,借用甲方的土地已经村民小组表决通过,若有村民或第三方对借用土地提出异议的',甲方有澄清及解释的义务,并解决相关问题。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自乙方签定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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