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兴义市公共交通行业整体形象,力争为广大乘客提供安全、便利的乘车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满意度,愿立下此承诺,做到以下各项:
一、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服从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司的管理,取得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和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服务资格证,持证上岗。为乘客提供安全及时、方便、舒适、周到的城市客运服务。二、每日出车前、收车后在交接-班时应对车辆安全状况和服务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安全标准,车内设施、设备齐全有效。
三、随时保持车内卫生清洁,无异味,后箱内无杂物。车身外观整洁美观,无脏物、无严重锈斑和脱膝;前后车辆牌照号整洁、清晰。
四、在营运服务过程中做到衣帽整洁,仪容端庄,对乘客热情礼貌,在服务中使用服务用语,态度和蔼、微笑服务。
五、熟悉掌握本市的道路、街巷及通往外地公路情况;熟知本地的宾馆、医院等公共场所地点。
六、按乘客要求使用空调和音响设备,在车辆行驶时不拔打和接听手机,不吸烟。
七、遵守交通规则,上、下客时按规定停车;按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乘客未提要求的,应选择最短的路线行驶;如因故需绕道行驶,应如实向乘客说明情况。
八、坚决做到遵纪守法、严禁违章。杜绝在营运中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和拒载、拼客、甩客、乱收费等违规行为。杜绝“赌气车”、“英雄车”,切忌急躁情绪,不乱鸣喇叭,不甩站,不越站停车上下乘客。
九、自觉维护行业稳定,不利用出租车进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妨碍出租车正常营运的活动。
十、如未履行承诺,在运营中出现违规行为,将自愿接受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司的处罚。
保证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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