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部门全体员工:
为实现有效管理,促进部门员工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追踪各部门的工作制度,决定实行每周工作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参加人员:基建系统全体员工(工人、司机除外)。
2、会议时间和地点:每周四晚上19:30 三楼会议室,特殊原因需更改会议时间的,另行通知。
3、会议内容及要求:
1)上周工作的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的汇报;
2)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场,临时有事不能参加例会的人员,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若无请假无故不参加例会者每次罚款200元/次,迟到者罚款50元/次。
4、本通知等同于例会制度,各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通知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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