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拨付20xx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请示
区政府:
根据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青经信字〔20xx〕46号)文件要求,我区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申报工作。经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审核,我区青岛以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英网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家企业符合申报条件,获得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共计130万元。其中:青岛以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奖励资金70万元、青岛英网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奖励资金60万元。目前专项资金已拨付我区财政。
为推动我区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落实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按有关程序拨付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30万元。我局将会同区财政局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
当否,请批示。
市南区服务业发展局
二〇XX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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