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根据我行与贵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的约定,我行向贵单位发放的借款实行按月(季)结算, 月 日为结息日。
截止 月 日,贵单位从我行借入的借款总额为 万元(大写),预计本月(季)应计利息为 元,请抓紧筹措资金,并于结息前一日存入贵单位在我行开立的存款帐户,保证按期足额付息。
借款人公章: 贷款人公章:
(或签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两份,借款人签收后退贷款人一份作为回执,借款人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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