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土桥学区南庄塬小学 乙方:羊场自然村村民张桂琴 双方协议如下:
1、甲方雇请乙方为教师灶做饭,每天两餐、周一至周五,双休日不上班。
2、甲方出资乙方月薪为800元。
3、平时要求乙方餐厅整洁,卫生,防食品霉变,中毒。
4、乙方有事必须请假。
5、甲方向乙方提供上班内生活,但不提供住宿条件。
6、乙方同甲方一样享受节假日。
7、甲方按时供给乙方做饭用品,及时供给生活用具。
8、甲方每月25日发给乙方当月工资。 以上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时间:20__.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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