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驰名商标的异化表现及法律保护措施。驰名商标是荣誉称号和推销工具,司法认定可获得保护。法律保护措施包括禁止他人将相似商标作为企业名称及在非类似商品上使用相似商标。若相似商标导致混淆或误导公众,注册和使用都将被禁止。
法律分析
一、被异化的中国驰名商标具体表现是什么
被异化的中国驰名商标具体表现:
(一)驰名商标是一种荣誉称号;
(二)驰名商标是推销产品或服务的工具;
(三)司法认定是获取驰名商标的捷径。
《商标法》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二、我国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是什么
我国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具体如下:
1、自该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2、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商品上,且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2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
《商标法》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结语
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驰名商标是一种荣誉称号,也是推销产品或服务的重要工具。我国法律为驰名商标提供了一系列保护措施,包括禁止他人将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使用,防止公众产生误认;禁止在非类似商品上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以避免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这些措施旨在维护驰名商标的声誉和权益,促进商标保护与市场秩序的良性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六条 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2020修正):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按照1950年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和委员会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制作说明》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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