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并没有规定。爷爷奶奶当然有权拒绝“带”孙子。“带孙子”,应该是该“孙子”的父母应尽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有抚养子女的责任。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爷爷奶奶必须承担“带”孙子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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