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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必须本人签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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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的性质包括双方行为、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无偿行为。赠与财产的登记应视该赠与财产是否属于法律规定需要进行登记其所有权才发生转移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和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合同是有效的,只要赠与人的赠与意愿是真实的,即使赠与人授权他人代签或者他人代签之后得到赠与人的追认。

法律分析

赠与是否需要本人签字并没有法律强制规定。只要赠与人的赠与意愿是真实的,赠与合同就是有效的,即使赠与人授权他人代签或者他人代签之后得到赠与人的追认。

二、赠与合同的性质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2、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3、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三、赠与财产的登记

赠与财产要不要办理登记手续,应视该赠与财产是否属于法律规定需要进行登记其所有权才发生转移的情形。

法律规定赠与物属于需要进行登记其所有权才发生转移的,应当办理登记手续。这主要是指赠与不动产的情形。如房屋、车辆等作为赠与物就需要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财产办理有关法律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结语

赠与合同的成立并不需要本人签字,只要赠与人的赠与意愿真实,赠与合同就是有效的。赠与合同一般具有双方行为、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无偿行为等特点。赠与财产的登记应根据法律规定办理,如果赠与物属于需要进行登记其所有权才发生转移的情形,应当办理登记手续。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和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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