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党的基层组织,加强支部建设,经研究决定:
殷永红同志任110指挥室、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办公室联合党支部书记,徐忠芹、潘海威同志任副书记;
黄永靖同志任监察室、信访联合党支部书记;
孙曙光同志任城中派出所党支部书记,鞠明涛同志任副书记;
高 翔同志任城东派出所、水上派出所联合党支部书记,陈 宾同志任副书记;
夏志耕同志任城北派出所党支部书记;
许 龙同志任高教园区派出所党支部副书记;
闫兴民同志任物流园区派出所党支部副书记
唐 杰同志任火车站广场综合管理处党支部书记,金红兵同志任副书记。
免去殷永红同志110指挥室、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联合党支部书记职务;
免去李 伟同志110指挥室、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联合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免去吴爱华同志办公室党支部书记职务;
免去潘海威同志凤城派出所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免去徐宏林同志监察室、信访联合党支部书记职务;
免去刘辉同志城中派出所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免去陈 宾同志城东派出所党支部书记、高 翔同志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免去孙曙光同志凤城派出所党支部书记职务;
免去曹平根同志城北派出所党支部书记职务;
免去鞠明涛同志高教园区派出所党支部书记副职务;
免去张洪海同志物流园区派出所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中共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