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连续继承中的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概念及其区别。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去世后继续继承其遗产,而代位继承则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两者在发生的事实根据、继承人的范围、适用范围和继承遗产的过程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法律分析
连续继承是指两个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去世后相继继承其遗产。第一,继承人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第二,死亡的继承人的继承人则有权继承原应由已死亡继承人继承的遗产。
一、转继承和代位继承具有相似之处:
①都有继承人已死亡的事实;
②都是由原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的继承人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
③而且都是在死亡的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情况下发生的。
二、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别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别也是明显的,转继承是继承的连续,而代位继承只是有一次继承;转继承是直接继承,而代位继承则是间接继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①发生的事实根据不同。转继承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代位继承则是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
②继承人的范围不同。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他们依各自继承顺序参加转继承,而且转继承人还可以是遗嘱继承人。代位继承的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
③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既可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在遗嘱继承开始后,遗嘱继承人在未取得按遗嘱应继承的遗产前死亡,就适用转继承。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补充和特殊形式,不能适用遗嘱继承的继承方式。
④继承遗产的过程不同。转继承是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继承人所享有的继承遗产应继份额的权利,转给他的继承人继承,属于第二次继承。代位继承则是代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人的地位或继承顺序而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属于间接继承。
结语
连续继承是指两个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去世后相继继承其遗产。继承分为转继承和代位继承。转继承和代位继承在事实根据、继承人范围、适用范围和继承遗产的过程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第三十一条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第三十三条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