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党组字〔20xx〕3号),经过规范党组织程序,结合学院的实际,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如下党支部:
教育系党支部
心理系党支部
院行政党支部
本科生党支部
研究生党支部
教育学院党委
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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