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f农业大学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售房政策和《农业大学教职工住房出售办法》就认购房屋事项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认购xx区路2号 号楼 单元 室住宅;xx区东路17号 号楼 单元 室住宅.该住宅现房交付时间从甲方工程完工时间.售房价格按XX年7月18日教代会通过的《中国农业大学教职工住房出售办法》相关规定核定计算.
二,甲方负责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北京市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标准按国家政策标准执行.
三,乙方先交预付款,首付金额按《中国农业大学教职工住房出售办法》规定交付;在所选新住宅楼开工后一个月内缴纳80%购房款(其中包括预付款).待房屋计价结束后,交齐剩余购房款.
四,乙方自愿遵守下列条款:
1,对认购房之后本人要求退房的,按预付款的10%扣缴违约金.
2,领取新房钥匙前,交纳旧住房钥匙押金5000元.在甲方规定期限内交回旧住房,逾期一天,扣除押金100元.押金扣完,仍不交旧房者,甲方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诉诸法律.
3,选房后不交钱的,甲方可从工资中代扣,不予办理房屋产权证,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诉诸法律.
4,擅改房屋结构的,在恢复原状前,甲方不予办理房屋产权证,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诉诸法律.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卖方代表(甲方): 买方(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