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就已经明确规定,禁止在职教师进行校外有偿补课,所以现在不管是寒暑假还是平时课余时间,在职教师都是不允许私下收费给学生进行补课的,不然受到的惩罚是很严重的,退回补课所得、通报批评、岗位或者职称降级都是轻的,严重的连教师资格证都可能收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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