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传记的分类和特点如下:
1、传记大体分两大类,一类是以记述翔实史事为主的史传或一般纪传文字;另一类属文学范围,即用形象化的方法,描写人物的生活经历、精神面貌及其历史背景的传记文学。
2、真实性。传记必须真实地反映传主的人生经历、人格魅力和功过得失,不能虚构或夸大事实。这是传记的基本要求,也是它与小说的根本区别。
3、文学性。传记在记述传主事迹的过程中,可以渗透作者的情感、想象和推断,通过选材、环境描写和评价等方式,真实而典型地反映传主的形象,使其更加生动、立体,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文学手法必须基于史实,不能违背人物性格和生活的特定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