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后,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撤诉的,诉讼费减半退还。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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