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九条对下列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 申请行政复议 : (二)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稽查局的职责《征管法实施细则》第9条已经作了明确规定: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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