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委员会章程
1、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时刻以学生手册的各项要求为标准。
2、注重自身形象,加强自身修养,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3、爱岗敬业,不怕吃苦,时时对工作保持高度热情,敢于面对挫折,工作时积极主动。
4、对工作认真负责,把握好工作中每一个环节,按时高质的完成工作,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应提前通知部长,并写出书面说明,否则视为工作失职。
5、各项工作,活动开展,均须制定详细计划,工作开展情况由专人备案,每月一总结,每学期一大结。
6、会内召开会议必须准时参加,不准迟到,不准早退,不准缺席,若有特殊情况,需本人亲自提前15分钟与部长联系,无故不到三次视为自动退会。
7、本制度为暂行规章,实行期间如出现问题,将会进行改动。
为确保宿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对工作的积极性和准确性特制定以下奖惩方法:
1、本部门开会,无特殊原因请假者,扣2分;迟到者,扣3分;未到者,扣5分。
2、对本部门安排的任务不执行、拖延时间执行,或态度不端正,经同学反映者扣3分。
3、对本部门开展的系列活动,请假者,扣2分;未到者,扣3分;不参与活动者,扣5分。若对活动不积极者,给与提醒。
4、对于学校及学院安排的任务,我会成员应当积极完成。
5、学院及学生会安排的活动,要求我会参与及辅助的。请假者,扣2分;迟到者,扣3分;未到者,扣5分;不服从安排者,扣8分。
6、对学校、学院及学生会分团委组织的活动,主动参加者加10分;统一要求参加时每人加2分;经常对我会提意见及建议的成员,可看具体情况给与加分;在工作方面表现积极者及广大同学反映计较好的成员可给与相应的加分。
我会对内部的考核结果也将关系到个人综合素质及今后各项评优、评先的评定,办公室会按照上述要求方法对各成员的表现给与记录,所以希望宿舍管理委员会各位成员认真对待,积极投入到工作当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