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歌手大赛内容
一、大赛精神体现:以“唱响青春”为主题,以“活
力”“朝气”为中心思想
二、大赛原则:公平、公开、公正
三、大赛评分标准:总分10分
1.采取评委现场打分制,取平均分。
(1)演唱指数:(语言发音、旋律音准、演唱技巧)a、音准音准好,歌词吐字清晰;(3分)b、节奏感选手能正确把握歌曲的旋律和节奏,不
脱节、不抢拍、不跑调、不离调;(2分)
c、情感表达理解歌曲内涵,把握对乐曲旋律及歌
词理解,情感投入到
位(1.5分)
d、音色声音自然、圆润、优美、流畅;(0.5分)
(2)舞台指数:
1、外表着装服饰搭配符合歌曲特色,个人化妆、道具等;(1分)
2、舞台表现台风良好,有较好的舞台气质。演唱
时的表情、手势、动作、舞蹈搭配;(2分)
四、大赛评委:
评委由法政学院马书记,导员,以及法政学院学生会各部部长为选手带来更精彩、更专业的点评
五、大赛奖项:
学院为前十强选手颁发“十佳歌手”荣誉称号荣誉证
书。前三名选手颁发“十佳歌手”荣誉称号荣誉证书及奖品
《二》歌手大赛流程
一、总前期计划:
1、与法政学院学生会其他部门为关于法政学院歌手大赛做好充分的沟通
2、大致了解学院的活动安排,了解模拟法庭的使用情况,制作初步的活动时间表
3、提前进行比赛资金预算,制作资金预算表
4、提前设计大赛各类海报、宣传横幅等
5、制作评分标准。
6、制作奖品:荣誉证书,奖品奖励。
7、安排落实各成员工作,将活动细致化
8、联系校广播台对此次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二、比赛流程:
1、根据选手抽签顺序,确定出场次序
2、比赛前,邀请各位评委嘉宾入座
3、主持人开场,宣布比赛开始
4、按评委取的平均分高低决定十强选手
5、十强选手颁奖仪式
6、嘉宾评委上台与主持人、十强选手拍照留念
7、宣布比赛结果
《三》歌手大赛预算
1、前期宣传方面:
喷绘式横幅:10米0.8米10元/平方米1条=80元
横幅:2条50元/每条=100元[北边食堂,
南边食堂各1条]
彩色海报:2张30元/每张=60元[用于各宣传栏,手绘]
小计:80+100+60=240元
2、工作准备方面:
节目单(部分用于嘉宾老师、评委、工作人员等):20张1元/张=20元
小计:20元
3、物资准备方面:
矿泉水(包括评委和嘉宾)20瓶1.5元/瓶=30元纸笔自己准备小计:30元
4、舞美设计方面:
舞美布置费用(如绸带,彩球,以及舞台点缀用品)小计:50元
5、奖品方面:暂定
总计:240+20+30+50=3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