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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请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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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请假制度

学校请假制度

请假程序和审批:

1、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特殊应急情况也须第一时间以有效的方式告知学校,事后补交请假条;病假凭医院病假单,无病假单视事假处理。

2、教师请假,一天以内写好请假条由副校长室审批。一天以上(含一天)由校长室审批。

3、请婚假,填写请假条,由校长室审批。

4、教职员工外出开会、培训等须向主管领导告知。

5、教师政治学习、教职工大会请假由校长或学习、大会主持人审批。

6、批准后的请假条交副校长室。

二、请假处理办法:

1、教职工病假(手续齐全的,有医疗保险指定医院病假单)每天扣除20元。

2、教职工事假(事前请假,经批准的,手续齐全的)每天扣除40元。

3、无故不到校上班者,每天扣除50元。学年度考核最高为合格,不得评为当年度先进,并作为续聘与否的依据之一。

4、人在校,但有课无故不上者,作事假处理。先按事假扣除,再扣除课时单价。且三年内取消评优和晋升高一级职称资格,续聘时从严掌握。有渎职情节者,按《教育教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工作期间需出校门者,须告知年级组长或办公室负责人,如不请假私自出校门者,查实后,经学校行政讨论,予以严肃处理。

6、若1、2手续不齐全者,另行处理。

7、调休:教师临时请假,经批准可用调课办法解决,职工临时请假经批准可用调休办法冲抵。但一个月内调休额原则上控制在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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