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go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扰民补偿协议书

扰民补偿协议书

来源:爱go旅游网

扰民补偿协议书

施工扰民补偿协议

甲方: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富华家园居委会及居民代表朝阳区高井2号地保障性住房(配建商品房及公建),在施工过

程中需要得到富华家园居民的大力支持,为解决民扰和扰民问题,甲方代表承建方,乙方代表居民业主,经甲乙双方经过多次沟通,本着友好平等、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就朝阳区高井2号地保障性住房(配建商品房及公建)施工影响所及范围的居民,进行噪音、粉尘等相关补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补偿范围及时间:

1、甲方补偿范围为工地邻近施工影响所及的本地长期居民住户,

详见附表。

2、居民须持有效的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经过确认到指定

地点领取补偿金。

3、甲乙双方确认施工影响期为朝阳区高井2号地保障性住房(配

建商品房及公建)项目整个施工期内。

二、补偿标准及原则:

1、依据北京市京政(1996)8号文件《北京市

关 维护施工秩序减少噪音扰民的通知》中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补偿发放标准为每户3060元。结合工地实际以及噪音影响的不同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补偿标准作了相应的调整,详见附表。

2、此补偿为一次性所有项目补偿,居民签字领取补偿金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提出其他要求,不得阻挠甲方正常施工、生活秩序。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及时、足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发放补偿金。

2、甲方施工因工程需要,混凝土浇筑期间会出现白天、晚上连续浇筑情况及大型车辆 夜间进出施工,居民应予以理解。

3、乙方负责向所涉及的住户发放补偿金并做好解释工作,一旦住户和甲方发生纠纷,负责协调工作。

四、本协议时效性: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补偿协议清单作为 附后)至朝阳区高井2号地保障性住房(配建商品房及公建)项目整体完工止。

2、居民在领取补偿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协议并签字确认。

甲方(签章):______ :______ :______乙 方(签章):______ :______ :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 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