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户口迁移证的办理流程包括三个步骤。首先,准备齐全相关证件,包括物业开具的入住证明原件、派出所开具的门牌号证明原件、房管局打印的产权档案摘要原件、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原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按揭公证书原件(含还款账号和最后按手印的两页)、户口本原件和复印迁移人的那一页(需与户主在同一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爱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孩子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分析
成都户口迁移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 准备齐全相关证件,包括物业开具的入住证明原件、派出所开具的门牌号证明原件、房管局打印的产权档案摘要原件、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原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按揭公证书原件(含还款账号和最后按手印的两页)、户口本原件和复印迁移人的那一页(需与户主在同一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爱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孩子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2. 前往户籍登记处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在此前需准备齐全证件,所有证件信息必须一致,不得有涂改。如果证件有任何涂改,则需要出具证明。需要准备的证件包括:物业开具的入住证明原件、派出所开具的门牌号证明原件、房管局打印的产权档案摘要原件、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原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按揭公证书原件(含还款账号和最后按手印的两页)、户口本原件和复印迁移人的那一页(需与户主在同一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爱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孩子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3. 前往老家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在此过程中,需要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并留下一半,同时给半张《户口迁移证》。在户口本上盖章并迁走对应页数后,整个迁移过程就完成了。不过,可能每个地方也有不同,先打探清楚了再行动也不迟哈,因为有40天的时间让你办理。
第三步:回到拿《准予迁入证明》的中心拿新户口本
需要带上《迁入证明》、《迁移证》、身份证、标准1寸照片一张就可以了,不再需要其他任何证件,现场直接拿新户口本,两分钟不到就能完成。
就此,整个户口迁移完毕,费用0元。身份证可以重新办理,也可以不办,因为号码是不变的,只是住址会变化。
二、成都户口迁移办理条件
1.成都市各区间搬家迁移。
2.成都市各区间结婚迁移。
3.成都市大中专院校学生迁移。
4.父母与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迁移。
5.因离婚迁移。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迁移需要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或者房屋租赁证、迁入地机关开具的准迁入证明、迁出地机关开具的迁出证明等证明材料。
2. 向迁入地机关申请:申请人应向被迁入地机关提交上述材料,并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
3. 缴纳相关费用:申请人需要缴纳户口迁移费用,具体标准根据地区而异。
4. 审批通过:迁入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一旦审批通过,申请人就可以前往迁入地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户口迁移的要求可能略有不同,申请人应仔细了解当地并准备相应的材料。否则,可能会面临无法办理户口迁移的麻烦。
结语
成都户口迁移证的办理流程包括三个步骤。首先,需要准备齐全相关证件,包括物业开具的入住证明原件、派出所开具的门牌号证明原件、房管局打印的产权档案摘要原件、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原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按揭公证书原件(含还款账号和最后按手印的两页)、户口本原件和复印迁移人的那一页(需与户主在同一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爱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孩子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然后,前往户籍登记处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在此前需准备齐全证件,所有证件信息必须一致,不得有涂改。需要准备的证件包括:物业开具的入住证明原件、派出所开具的门牌号证明原件、房管局打印的产权档案摘要原件、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原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按揭公证书原件(含还款账号和最后按手印的两页)、户口本原件和复印迁移人的那一页(需与户主在同一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爱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孩子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最后,前往老家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在此过程中,需要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并留下一半,同时给半张《户口迁移证》。在户口本上盖章并迁走对应页数后,整个迁移过程就完成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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