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中,有偿委托的受托人因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受托人处理委托事项,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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