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律师可以看派出所笔录和监控录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案件自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作为辩护人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代理案件的案卷材料,所以是这是辩护人的权利,完全可以要求查看笔录和讯问监控。
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监控录像属于视听资料的证据形式,因此监控录像作为一种证据,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凭证明都可提取包括律师,凭律师事务所的证明也可以提取这些在三大诉讼法均有明确规定。但不管是谁提取,都必须留下证明,这样你就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实践当中,律师承办法律事务,有权向相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但是,律师不具有强制权,对方不配合,律师可以申请或者相关司法机关调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第三十 辩护律师自人民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第三十九条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机关、人民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人民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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