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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公民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来源:爱go旅游网

法律分析: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拒绝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进入突发事件现场,或者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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