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下列对象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1、 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作品。只有违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才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 时事新闻。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
4、 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5、 已过保护期的作品。超过保护期限的作品,便为社会所公有,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