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双方应当通过信函邮寄合同给对方并分别签署非传真的书面合同;2、传真件上一定要有对方的号码显示;3、双方最好能够及时就传真内容补签书面确认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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