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拆迁安置房可以贷款。
买拆迁安置房确实可以申请贷款,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其次,申请贷款时,应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新开户职工则需缴存六个月以上;再次,必须实际发生了拆迁安置房的行为;此外,申请人需同意以所购买的安置房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还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的个人信用,确保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最后,借款人及其配偶不能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拆迁安置房的交易规定:
1、交易资格:拆迁安置房通常只能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拆迁户之间交易;
2、交易限制:可能存在一定的交易限制期,例如必须持有一定年限后才能交易;
3、产权归属: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可能与市场上的商品房有所不同,需要明确产权归属;
4、交易程序:交易拆迁安置房可能需要遵循特定的程序和规定;
5、税费政策:拆迁安置房在交易时可能享有一定的税费优惠政策。
综上所述,购买拆迁安置房可以申请贷款,但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具有本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实际发生了拆迁安置房的行为、同意以所购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的个人信用,以及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