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承租人不享有所有权,去世后不能继承公租房,需腾退。承租人提出续租申请但不符合条件、获得其他住房、承租或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应腾退。在搬迁期内,按合同约定的租金缴纳。搬迁期满不腾退且无其他住房的,按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有其他住房的,可提起诉讼要求腾退。
法律分析
公租房的承租人只享有公租房的承租权,而不享有所有权,所以公租房的承租人去世后,其女儿是不能继承公租房的,要对公租房进行腾退。
我国法律规定,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
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拓展延伸
公租房户主去世,如何处理继承权问题?
公租房户主去世后,继承权问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公租房属于特殊财产,继承权的归属需要考虑多重因素。首先,应查明户主是否有合法的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等。如果有多个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通过协商达成继承协议,或者通过法院判决进行分割。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继承人是否符合公租房的使用条件,如是否符合人口限制、收入限制等。如果继承人不符合条件,可能需要进行调整或重新安排租赁权益。此外,还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如继承登记等。继承人应及时咨询律师或相关部门,依法处理继承权问题,确保公租房的合法使用和继承权的合理分配。
结语
公租房的承租人去世后,其继承权的处理需要遵循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人应首先确定是否符合合法继承的条件,如配偶、子女等。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可以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进行继承权的分割。同时,继承人需满足公租房的使用条件,如人口限制、收入限制等。如不符合条件,可能需要进行调整或重新安排租赁权益。继承人应咨询律师或相关部门,依法处理继承权问题,确保公租房的合法使用和继承权的合理分配。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
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