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对财产存在共同义务,包括支付家庭生活费用、共同偿还债务以及支付管理共同财产的费用。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主要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上内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
法律分析
一、夫妻之间对财产是否存在共同义务
夫妻之间对财产有共同义务。
夫妻之间对于共同财产有以下义务:
一、家庭生活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
二、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具有共同偿还的责任,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
三、因管理共同财产所花费的费用应当由共同财产支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怎么确认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的共同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知识产权收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其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它既是一种财产权,也是一种人身权,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专属性。婚后夫妻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权利本身归一方专有,但由其取得的经济利益,属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语
夫妻之间对财产存在共同义务,包括支付家庭生活费用、共同偿还债务和支付管理共同财产的费用。夫妻共同债务需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并包括个人名义下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可根据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归属情况确定。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尽管知识产权权利本身归一方专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应得到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