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成立的认购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只要认购协议是合同当事人根据真实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就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认购协议约定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根绝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上市公司收购股权的方式是什么
要约收购:
1、定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不是部分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2、公告: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3、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30≤X≤60)
4、撤销: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综上所述,在当代的社会,我们国家对于认购协议书的效力是予以认可的,除非说其不符合我们国家合同成立有效的基本要件,比如说其中一方当事人的主体是不适合的,或者是在内容当中约定的,有一些违反我们国家强制性法律规范的情况,否则大多数情况之下都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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