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案件的主旨是:当事人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以减轻刑罚。举报职务侵占案件应提供单位报案材料、知情人员陈述、单位证明材料、涉案凭证、犯罪嫌疑人签名或印章证明以及与犯罪有关的职责证明材料。案情和损失必须清晰表明,否则难以立案。
法律分析
不一定。当事人通常直观的认为对方触犯了企业合法权益并且构成了职务侵占罪,可以予以刑事立案;但殊不知,如果你提交的证据无法清晰的表明案情和损失,是很难通过立案来进行处理的。
职务侵占属于公诉案件是公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即使公司不追究,也不影响案件的成立,但是当事人可以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
1、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2、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3、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举报职务侵占案件应提供的证据包括
1、单位报案需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加盖公章。
2、知情人员如实陈述案发经过。
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犯罪嫌疑人是本单位职工的相一关证明材料,如录用、聘用合同、任命书、工资单及签收、福利发放及签收等。
4、涉案的发票、收据、财务帐册、领(用)款凭证、银行借贷凭证、物品库存、出库、提货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5、犯罪嫌疑人的签名(伪造签名)或使用的印章的原件和复印件。
6、犯罪嫌疑人担任与犯罪有关的职务、职责的证明材料。
结语
在处理职务侵占案件时,需要注意证据的清晰性和损失的明确性。即使被告触犯了企业合法权益并构成了职务侵占罪,如果无法清晰地表明案情和损失,立案处理将面临困难。对于职务侵占案件,当事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减轻处罚幅度。举报职务侵占案件时,提供的证据包括书面报案材料、知情人员陈述、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涉案的原始和复印件等。请注意,犯罪嫌疑人担任与犯罪有关的职务、职责的证明也是必要的。
法律依据
(二)承担国家任务或者参加政府组织的重要活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五章监察程序第四十八条监察机关在调查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被调查人逃匿或者死亡,有必要继续调查的,经省级以上监察机关批准,应当继续调查并作出结论。被调查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死亡的,由监察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