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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子女购买房屋,是否默认夫妻共同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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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父母购置房屋出资属于对子女的赠与,除非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结婚后父母购置房屋出资需按约定处理,无约定则夫妻共同所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法律分析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归夫妻共同所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拓展延伸

父母购房是否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购房是否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在一些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中,夫妻共同财产制度适用于婚姻关系中所获得的财产,包括购房。然而,在其他地方,父母为子女购买房屋可能被视为赠与或子女个人财产。这取决于国家的法律规定、财产登记方式以及购房合同的具体条款。此外,父母购房的目的、资金来源等也会影响财产归属。因此,无法一概而论父母购房是否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分析每个案例的法律适用和相关证据。建议在涉及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应被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应依照约定处理;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然而,父母购房是否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考虑多个因素,如法律制度、财产登记方式、购房合同等。因此,在具体案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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