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医院药品过期,需向工商局投诉;无执照公司可投诉其无照经营;国家鼓励个人投诉违法行为。药品过期处罚规定:没收违法药品和违法所得,罚款一倍至三倍;知情提供便利条件者同样受罚。投诉举报需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60日内反馈办理结果。
法律分析
一、投诉医院药品过期找哪个部门
投诉需要到工商局,具体方法如下:
1、无执照公司经营的证据需要搜罗。
2、需要到这个公司当地辖区的工商所投诉。
3、法律依据《无照经营管理法》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无照经营做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经接到投诉,应当立即调查核实,并依法查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为投诉人保密,并按照国家有关限定予以奖励。
4、根据以上限定,国家鼓励个人投诉这种违法做法。
二、药品过期处罚规定
1、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没收全部运输、保管、仓储的收入,并处违法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假药、劣药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予以没收。
三、药品投诉举报办理期限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收到投诉举报后应当统一编码,并于收到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应当自投诉举报受理之日起60日内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情况复杂的,在60日期限届满前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并告知投诉举报人正在办理。办结后,应当告知投诉举报人办理结果。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投诉医院药品过期应向工商局投诉。根据《无照经营管理法》第二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罚无照经营行为。国家鼓励个人投诉此类违法行为。对于生产、销售劣药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并处罚款;知情并提供便利条件的也将受罚。投诉举报机构或管理部门应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在60日内反馈办理结果。请及时向投诉人告知办理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三十五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后,拒不召回的,处应召回药品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拒不配合召回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条 国家加强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根据中医药特点对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标准并及时修订。
中医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制定或者修订,并在其网站上公布,供公众免费查阅。
国家推动建立中医药国际标准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三章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第三十五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委托储存、运输药品的,应当对受托方的质量保证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进行评估,与其签订委托协议,约定药品质量责任、操作规程等内容,并对受托方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