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合同的法律效力是:
1、卖方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合同义务,办理房地产转让登记手续。在这种情况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
2、卖方将房屋出售给前买受人并办理产权转让登记后,与后买受人签订以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
3、关于无权处分制度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批准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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