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go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担保人有其他债务是否还要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人有其他债务是否还要承担担保责任?

来源:爱go旅游网

一、如何摆脱债务担保人的身份

摆脱债务担保人身份的方法是:

1、一般担保责任的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在债务人财产被法院强制执行之前,担保人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2、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人与债务人承担同等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无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由法院强制执行,担保人都有义务承担担保责任,并向债权人偿还债务。

二、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期限有多久

担保责任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人和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自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承担担保责任。

保证责任的期限是要求债权人在期限届满前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与一般合同履行责任不同,一般债权债务纠纷的履行期限必须在约定期限届满后向对方主张。

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担保。

三、合同解除后担保人的责任

合同无效后的法律责任与合同被解除后的法律责任不同。

《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合同部分,不再履行,已经履行的部分可以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的性质采取恢复原状等补救措施,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因此,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当事人承担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合同解除后,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应当以债务人承担的责任为前提,并以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为限。主合同尚未开始履行就解除的,担保债权没有发生,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主合同是因债权人的责任而解除的,债务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也不承担担保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