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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专利代理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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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专利代理的条件是:

1、涉外专利代理的组织形式应当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2、涉外专利代理的合伙人、股东应当为中国公民;

3、涉外专利代理的机构应当依法申请执业许可证。

一、办理专利质押登记怎么办理

1、签订专利权质押合同。

2、向中国专利局索取登记申请表,认真填写并签名盖章。登记申请表由中国专利局统一印刷。

3、按《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第6条的规定提交以下文件: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主合同和专利权质押合同,出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专利权的有效证明。专利权出质前的实施及许可情况,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4、按规定缴纳登记费。登记费可由当事人协商负担。

5、当事人提交了齐备的申请文件并以缴费之日为登记申请的受理日,由此专利局启动审核程序,依法对登记申请进行审查。

6、需要补正的,当事人应当按补正通知书的要求进行补正。

7、不论登记申请得以批准与否,中国专利局均将以《通知书》的形式将审查结果通知当事人。

二、涉外行政诉讼的一般原则是怎样的

(一)适用国际条约原则。国际条约是各个缔约国在国家之间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经友好协商确定相互权利、义务的各种条约或协定。国际条约是各个缔约国都必须遵守的。

(二)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在涉外行政诉讼中的外国人、外国组织应享有和承担与中国公民、组织同样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三)对等原则。

(四)使用中国通用语言文字的原则。

(五)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告必须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的原则。《行政诉讼法》第73条规定,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告(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当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机构的律师。

三、专利权变更的费用一般是多少

发明人、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的费用为200元;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费用为50元。专利权作为一种财产权是可以转让的,受让人通过与让与人签订专利转让合同而取得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可在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书面合同后,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办理转让手续,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九条

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应当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合伙人、股东应当为中国公民。

第十条

合伙企业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四)有两名以上合伙人;

(五)合伙人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并有两年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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