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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的因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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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的因素有:

一、客体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信用卡管理制度,还损害了银行和信用卡相关人的公私财产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产。其具体行为如下: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欺诈;

2、使用无效的信用卡进行欺诈;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作弊;

4、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

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本罪的主观要件只能由故意构成,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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