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办理过户可以直接到江宁房产局办理手续,根据过户事由的不同,带齐房产证,身份证,缴纳对应税收即可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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