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劳动局一般属于行政诉讼,需要以下证据:1、书证,如行政机关文件;2、物证,如肇事交通工具;3、视听资料,如音像磁带;4、证人证言,可书面或出庭。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作证应适应其心理健康和心智成熟程度。
法律分析
告劳动局一般属于行政诉讼,得看您是因为什么事由告劳动局,一般案件需要的证据有:
1、书证。
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
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
此类证据需要保留原件。
2、物证。
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
3、视听资料。
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
此类证据需要提供原始载体。
4、证人证言。
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
一般情况下,证人应当出庭陈述证言,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作证应与其心理健康程度、心智成熟程度相适应。
拓展延伸
劳动局证据收集要点解析
劳动局在处理劳动纠纷或劳动争议时,需要收集一系列的证据来支持其决策和裁决。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单、劳动时间记录、工作日志、劳动保护措施记录等。劳动局需要收集的证据旨在确保公正公平的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同时,劳动局还需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和可信度,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劳动局证据收集的要点包括确保证据完整、准确,遵守法律程序,保护个人隐私等。通过充分收集证据,劳动局可以做出公正的裁决,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结语
劳动局在处理劳动纠纷或劳动争议时,需要收集一系列的证据来支持其决策和裁决。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单、劳动时间记录、工作日志、劳动保护措施记录等。劳动局需要确保证据的完整、准确,并遵守法律程序,以保护个人隐私等。通过充分收集证据,劳动局可以做出公正的裁决,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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