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贷款罪四种情形为:
1.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的;
4.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一、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
4、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二、什么标准下骗取票据承兑罪才立案?
以下标准下骗取票据承兑罪才立案:
(一)以欺骗手段取得票据承兑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二)以欺骗手段取得票据承兑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票据承兑等的。
三、恶意骗贷的立案标准?
恶意骗贷的立案标准为: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数额一百万元以上的;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的;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七条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
(四)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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