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产品在乙方地点进行铺货推广的一系列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在乙方有如下批次货物:
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安排,同时甲方产品陈列于店铺显眼位置,并做适当的推广工作。铺货产品卖出后,应一次性支付铺货底款。
3、因乙方经营不理想,连续三个月至六个月无进货行为,甲方有权扯出铺货产品。铺货产品因乙方原因损坏或遗失的,乙方照价赔偿。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本协议签字或盖章生效,传真复印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人:(盖章)签约人:(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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