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1、成立学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成立由中心校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少先队总辅导员、各处室负责人、各学点校长为成员的交通安全领导小组。
2、成立“少年交通督导队”各班有一名交通宣传员。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1、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由中心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与各校点、各班级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
2、各班级安全责任人与学生家长签订“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规范学生日常上学、放学、骑车、乘车、停放车等有关交通行为习惯。
3、建立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对学生日常交通行为的监督记录,形成社会、家庭、学校对学生交通行为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4、建立交通督查奖惩制度。
(1)对一学年违章3次以上的学生,取消其学年的评优评先资格。
(2)一学年中班级学生有10%以上违章,取消该班级评选先进或文明班级的资格,同时取消该班主任评选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资格,并不得拿该项奖金,若连续二年受惩,该班主任不得提干、晋升、。
(3)中心校下辖的各学点,若有5%的学生交通违章率,取消该校“交通安全先进学校”的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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