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参保人员应将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提供给单位;
2、由其持《个人信息变更表》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到参保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手续;
3、然后参保人员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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