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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签订后一直未开工,变更条款协商不成可以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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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合同签订后一直未开工,变更条款协商不成可以解除吗

如果装修合同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签订的,那么双方接下来按合同上说的履行,是不可以退的。如果在签了装修合同之后,因为一方因个人原因而毁约的,就构成违约,需要为此承担违约责任。按规定,业主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后,合同便立即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因此,不管开工与否,还是在工程进展中反悔,都会构成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因为工程尚未实际开始,可以和装修公司协商,如果协商成功了,那就有可能免去违约责任。要是协商不下来的话,只能去承担违约责任了,就只能按照合同约定给予违约金的处理方法予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招投标法》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搜索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条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以上为工程一直不开工解除合同的解答。

二、建筑施工合同签订后几天内办理开工备案

建筑施工合同签订后不需要办理开工备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第(八)项

1、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

2、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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